以太坊交易所 以太坊交易所
Ctrl+D 以太坊交易所
ads

除了收藏 NFT真能轉讓和質押?_BIT:Huobi Bitcoin Cash

Author:

Time:1900/1/1 0:00:00

實踐中,我們發現從業者對普法類文章有偏愛,今天咱們滿足大家的訴求。我們要與諸位分享NFT數字藏品無法繞開的《著作權法》中幾個基本法律常識,也是實務里經常被“顧名思義”誤導的知識。期待給大家行為邊界,讓朋友們在法律框定范圍內做適當創新。也許,我們今天的結論有些“開腦洞”,且聽分解。

 IP轉讓合同,“一女二嫁”問題

我們接觸到的NFT著作權糾紛中(甚至出現了合同詐騙的苗頭),已經有著作權人或“二房東”將著作權一女二嫁。囿于我國著作權法對于“著作財產權的轉讓”并不要求公示,也就是不進行強制登記和公告,導致權利人與多家主體簽訂多個轉讓合同。為了確保交易案情,根據《關于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32條規定,在此情況下,法律會保護“在先合同”即誰簽約在前,誰取得著作權的財產權。

孫宇晨:除了看好數字貨幣別無選擇:波場TRON創始人兼BitTorrent CEO 孫宇晨在“比特幣減半時刻”直播活動中表示,自己高度好看減半之后的幣價走勢和行業發展。理由很簡單,已經all in數字貨幣和區塊鏈,除了看好行業,自己再無別的選擇。[2020/5/11]

因此,在與著作權人簽署IP轉讓合同時,建議了解對方交易背景和做相應盡調,防止賠了夫人又折兵,錢花了,IP沒拿回來。這樣會直接影響基于IP進行的“二創”,以及基于二創鑄造的NFT,倘若已經大面積發售,還會面臨收回的問題。建議在用戶注冊協議中,約定侵權NFT回購價格,防止二級市場漫天要價后,平臺方不敢直接將NFT打入黑洞(畢竟目前有判決支持NFT為“財產”,財產權是“對世權”,侵害財產權的法律后果平臺難以承受)。

動態 | 擁有近百萬粉絲的推特賬號“Bitcoin”刪除了看好BCH或反閃電網絡的相關推文:相關推文顯示,自2017年左右以來,推特上擁有近100萬粉絲的賬號“Bitcoin”背后的個人、團體或公司(沒有人知道誰擁有該賬號的真正控制權)一直在抨擊比特幣高昂費用,并發布一些其他的批評性言論。但近期,“Bitcoin”賬號刪除了所有提到“BCH是市場翹首以盼的終極屈服”的推文。這或許是一個看漲信號。 此外,該賬號已經取關大量BCH支持者。雖然這似乎與比特幣或比特幣現金社區的任何事件都沒有關系,但許多人聲稱,該賬號近期的一系列突然轉變,或與Bitcoin.com執行團隊的變化有關。(EWN)[2019/8/20]

專有使用合同與非專有使用合同

CCN分析師:“ETH不是證券”的決定消除了行業的不確定性:CCN分析師轉發scalar capital聯合創始人Jordan Clifford消息——很高興看到ETH不是證券。這消除了行業的不確定性, 為更多的金融產品鋪平了道路。與傳統金融系統友好的做法并不受加密貨幣愛好者的歡迎,但必須要達到一定規模。[2018/6/15]

根據第一點,讀者了解到著作財產權是一種“對世權”,也就是說其權利具有“排他性”。著作權人之外的受讓人或其他人員,倘若試圖合法使用著作權人的著作財產權,就必須簽署《XX與XX之許可使用合同》。與《專利法》中“獨占實施許可”不同,《著作權法》將這種“獨占”權利約定俗成為“專有使用”,因此,根據是否獨占,可以將著作權授權的合同區分為:專有使用合同和非專有使用合同。我們通常建議NFT鑄造者獲得專有使用權,因為專有使用權人享有訴權,一旦作品被侵權可在沒有原著作權人授權下直接起訴,維護自身著作財產權。

朱嘯虎:2000年的互聯網泡沫至少還有eyeball,今天的區塊鏈除了炒幣外還有什么?:3月1日,朱嘯虎在其朋友圈分享了一張區塊鏈應用圖,并配文道:“這么多所謂的區塊鏈應用,除了炒幣的用戶外,所有這些應用加在一起有多少日活用戶?2000年的互聯網泡沫至少還有eyeball,今天的區塊鏈除了炒幣外還有什么”。[2018/3/1]

當然,還有一個秘密好處,那就是如果合同約定不明確,《著作權法實施條例》甚至規定,專有使用權人可以排除原著作權人在內的任何人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在這里,我們反向提醒畫家老友和音樂咖,簽合同的時候不要感情用事,請讓工作室的法務看一看,合同里盡量保留自己使用自己作品的權利,否則只能眼睜睜看著別人賺錢錢,自己僅保留署名權等人身權利而已。

著作財產權可以出質

講完了著作財產權可以轉讓、可以許可,那么,可以質押嗎?這個問題似乎有點敏感,畢竟又將著作權與金融類權利結合在一起了。根據我國《民法典》第440條《著作權法》第28條、《著作權質權登記辦法》第2、4、5、11條,著作權中的財產權可以出質。也就是說,一旦NFT數字藏品被認定為著作財產權的憑證甚至是著作財產權本身,從民法角度講,NFT數字藏品可以出質。

但著作權質權登記是著作權質權生效的法律條件,出質人和質權人應當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國家版權局直屬事業單位)辦理出質登記,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將取得《著作權質權登記證書》,質權自登記之日起設立。也就是說,未來如果想開發NFT數字藏品的出質功能,必須打通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的登記。

今年3月份國家版權局發布的《關于2021年全國著作權登記情況的通報》(國版發函〔2022〕6號)顯示,2021年全國共完成著作權質權登記數量不多,僅有372件,涉及合同數量357個、作品數量1078件、主債務金額45億余元、擔保金額43億余元。從《著作權質權登記辦法》相關來看,若想依法取得《著作權質權登記證書》,至少應當符合以下條件:(1)出質合同涉及的作品受到保護;(2)出質著作權的保護期尚未屆滿;(3)出質人是著作權人;(4)出質著作權不存在權屬爭議;(5)主合同及著作權出質合同均不違反法律法規強制性規定。

除了前述法定條件外,著作權質權登記申請人還需要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的工作人員做好解釋工作,例如其申請登記的對象與NFT數字藏品的關系等。申請NFT數字藏品底層作品的著作權質權登記有難度,但法律畢竟給了相應權利,市場主體可以根據自身業務模式進行申請和嘗試。多說無益,期待有好消息。

英美國家版權法相關規定

 鑒于NFT數字藏品的國際化趨勢,我們不得不面臨國外IP授權或轉讓問題。颯姐一并介紹英美法系的做法,供老友參考。根據美國《版權法》,其規定的版權轉讓只包括“專有許可”,沒有“非專有許可”的內涵。也就是說,如果IP轉讓合同使用了美國法,即潛在意思是此IP許可合同必然為專有許可合同,無須約定。

一并介紹英國《版權法》是有專有許可與非專有許可之區分的,但前者在約定的時間、區域和方式內實質上與轉讓是相同的,具有物權屬性;后者取得的是債權性質的權利,不是物權屬性。倘若國內畫家與海外NFT平臺合作,請注意,很多英聯邦國家使用英國法(含英國版權法),簽約時請了解基本法律條款和案例,或咨詢本地IP律師。

寫在最后

NFT數字藏品是新興事物,較早的給予法律定性其實是不妥當的。鑒于NFT之IP授權鏈路較為復雜,NFT承載的著作權內涵實質上是不同的。從我國《著作權法》角度,我們團隊的觀點是NFT數字藏品,如被定性為著作財產權,可出質,但應當到國家版權局登記。如上,創新需要勘定法律邊界!

Tags:NFT區塊鏈BITBITCNFTC價格區塊鏈運用的技術中不包括哪一項a共識算法BitEnjoy TokenHuobi Bitcoin Cash

加密貨幣
科普:元宇宙的技術支撐體系_區塊鏈: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學什么

元宇宙整體技術發展不僅需要底層硬件的支持,同樣也需要上層應用和算法的突破,隨著應用技術的迭代和算法的優化,現階段元宇宙已初步具備游戲、娛樂、教育、生產、社交、創作等現實功能.

1900/1/1 0:00:00
金色觀察|a16z再拿45億美元下重注web3:2022年已投32個項目_WEB3:比特幣價格走勢圖

年初透露計劃,Andreessen Horowitz(a16z)45億美元的第四支加密貨幣終于在5個月后落停.

1900/1/1 0:00:00
Glen Weyl:尋找 Web3 的靈魂_SBT:Weos

不要錯過區塊鏈,不要旁觀元宇宙 Glen Weyl | 微軟首席技術官辦公室研究員Web3 在不到十年的時間里打造了一個具有前所未有的靈活性和創造性的并行金融系統,震驚了世界.

1900/1/1 0:00:00
金色觀察|Pantera Capital:我們為何再次投資Pintu_加密貨幣:加密貨幣總市值最高多少

2022年6月7日,印度尼西亞加密貨幣交易所Pintu在B輪融資中籌集了1.13 億美元,投資方來自Pantera Capital、Intudo Ventures、Lightspeed Vent.

1900/1/1 0:00:00
Vitalik:評估自動化穩定幣的兩個思想實驗_穩定幣:哪種穩定幣最安全

最近的 LUNA 崩盤導致了數百億美元的損失,由此引發了大眾對“算法穩定幣”這一類別的批評風暴,很多人認為它們是“存在根本缺陷的產品”.

1900/1/1 0:00:00
金色早報 | ARK Invest向美國SEC提交實物比特幣EFT申請_ETH:區塊鏈專業好找工作嗎

頭條 ▌ARK Invest向美國SEC提交實物比特幣EFT申請5月26日消息,ARK Invest已經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提交實物比特幣EFT的申請文件.

1900/1/1 0:00:00
ads